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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7  

 
記得人生參加的第一場搖滾演唱會,是在台北市立體育場的邦喬飛,那時候來台灣的國外樂團並不多,對還是高中生的我來說,只要有機會可以看到他們演出,就一定要擠在搖滾區裏,可以近距離看到吉他手Richie Sambora的彈奏,甚至有機會可能撿到他丟下台的撥片。
 
為了可以靠舞台近一些,我打算提早八個小時到場外等待晚上七點半的演唱會,但到了體育場才發現竟然有人比我還早到達,就連下午的一場雷陣雨也沒降低前來排隊的人的速率,反而越來越快,越來越多。
 
因為大雨,天空出現了燦爛的晚霞,但工作人員一打開柵欄,就沒有人留心天空的美景,每個人只想取得最好的位子,像是一顆顆的小鋼珠迅速的從斜坡滾落到舞台前。
 
搖滾區沒有人坐下來,從入場一直到演唱會結束。開演前,每個人之間的密度還不算太高,像是可以吸水的海棉,但是當台上的音樂一開始,搖滾區就成了一整塊的水泥,結合每個分子的是音樂,是汗水,是午後的雨,雙腳不用跳,身體不用擺,只要身在這塊搖滾水泥裏,自然會被搖滾。
 
在香港的紅館裏,有冷氣、有屋頂、有坐位,音樂同樣憾人、情感一樣感動,但好像就少了一種味道,一種只有演唱會才有的味道,是午後的雨水、汗水、偶爾和了些淚水;潮溼、黏膩、酸鹹、濃厚、瘋狂、熱情、狂野且放縱。
 
開始想念這種味道,像是動物的獸性般純粹的慾望被喚醒。
 
香港人很幸運,不必排隊搶位子,也不會被天雨和體液給影響,但演唱會的記憶卻在大腦裏少了嗅覺的區域,是否有一天可以在香港有聞到那只有演唱會才有的味道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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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吉他手石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